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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公告發布實施「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三次通盤討)(暫予保留第1案貨物轉中心區為產業專用區)(第一階段)案」計畫書、圖,請自民國111年月27日起於公佈欄及交通要道張貼公告,並透過各集會或村里幹事廣為宣傳週知,請查照。